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
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
投入正常运行。
4.3 电气运行人员
“
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 市电
“时,应在 15
”
“
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 市电 时,应在 20 分钟内关停柴
油发电机。
4.4 对于柴油发电机,电气运行人员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及该设备额定功率,及时调
整。
4.5 柴油发电机机房管理
4.5.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
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5.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
“
”
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门上有 严禁烟火 标志。
4.5.3 保持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
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5.4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5.5 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自自配钥匙。
4.6 交接班要求(如发电机正在运行)
4.6.1 交接人员应准时接班。
4.6.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检查工具、
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6.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机房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岗;
e)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
进行。
4.7 电气运行人员应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的记录在《柴油发电机运
行日记》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交由工程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记录
《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
6.0 相关支持文件
《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