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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等,审计部门应协助完成制度建设工作,从而

 

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有序、执行有章、审计有据。

 

  (二)招投标环节

  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在限额以上的均要进行公开招标,既可引进竞争机制,
选择好的施工队伍,也可适当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对设备、材料实施公开招标
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做好招标工作的前期准备:竞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拟定、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自行招标项目的组织工作等,审计部门则应对

 

招标文件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测算技术(经济)指标、参加评标会议的过程监督等。

 

  (三)合同审签环节

  在法制观念日益增强的社会,合同成为规范、约束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武器,
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法律效力的严肃性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合同条款不清楚、意思表
达不确切、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甚至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
格等问题大量存在。为规避风险,管理部门与审计部门应共同把关,本着合同双方互惠、
互利、平等的原则,对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奖罚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内容是否与
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同价款的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条款语言是否严谨、准确和全

 

面等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履约效率,降低不合理工程费用支出。

 

  (四)工程签证与隐蔽工程验收环节

  签证分变更签证和其他临时性签证。管理规范的施工队伍特别注重工程变更的现场签
证,使之成为工程潜在盈利的手段。现场签证多也反映出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工作有疏漏、
不严谨,为后期的工程结算留下了不必要的麻烦。而隐蔽工程的不可再现性也给管理部门
工作的时效提出了高标准。这就要求工程管理部门严把签证关和隐蔽工程验收关,按项目
管理的分工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的实际情况予以记录反映。审计

 

部门对此应严格执行合同及有关规定,不得变通。

 

  (五)工程结算环节

  工程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由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编制工
程结算书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或委托审计。报送资料的齐全
与否决定了结算工作的时限和造价的准确性。在此环节,建设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负责
结算、变更、验收、甲供材、水电等资料的归集及工程量真实性的认证,审计部门应采取审
计的技术方法对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的结算资料与自己前期收集、掌握的资料验证,勘察

 

现场、核对图纸、计算工程量、按清单套价、扣减待扣款,直至确认工程造价。

 

  三、内部审计参与工程管理的形式与特点

  (一)参与型

  内部审计参与工程管理是组织赋予的基本职能,尤其是在大规模工程建设中审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