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增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的,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身的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形
式。概括起来,企业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内部审计外部化。
(一)最简单的外包形式是内审的补充,即将特定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有专业
胜任能力的称职的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如工
程、计算机、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以获得所需的专业技能。如在审计外地的分公
司时,企业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
数据处理系统时,企业可聘请精通计算机操作的专家参与。在这种形式下,内部审计功能
仍主要由组织内部的审计师承担,外部人员只起协助作用。
(二)审计管理咨询。审计管理咨询是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咨询或审计业务的延伸,这
种形式下,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
并可帮助企业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管理咨询服务还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
帮助管理层定义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为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能顺利圆满地开展内审
工作铺路。
(三)内部审计业务部分外包给外部中介机构,即企业将全部内部审计业务中的一
部分或审计项目的某些程序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部分外包下,内部审计
人员与外包审计人员要进行分工协作。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日常性的经济活动进
行监控,承担不太重要的内审工作,同时,内审人员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将企业的一些
不涉及商业机密的重要信息传递给外包审计人员,使其对企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提高其评价和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外包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重要的、技术难度高或专
业性强的,还有内部审计人员难以胜任的内部审计业务,如会计信息化审计、环保审计、
基建项目审计、符合性测试等。
(四)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即将内部审计业务全部交予会计师
事务所全权处理。在这种外包形式下,组织一般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可保留内部审
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评价外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效果,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所
与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这种形式最受内部审计外包反对者的指责,其主要缺点是使内
“
”
部审计丧失了主导地位,容易产生 套牢 效应,而且内部审计也失去了连续性,因此,
该方式适合于处于初创阶段和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中小企业。既能节约有限的资源,集
中精力搞好核心业务,为企业稳步发展、快速增值打好基础,又能借助于注册会计师所实
施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以减少损失,并通过注册会计师合理化的建议来
完善战略设想,优化组织行动方案,从而提高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获取内部审计的
增值效益。
(五)协力式委外,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前主席大卫·理察德提出了协力式委外的外
包方式,即由第三方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协作来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在含义上这
种外包方式与合作外包或补充相似,只是它更强调在这种方式下内部审计外包的目的是
增进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它要求企业的首席审计官必须处于内部审计的主
导地位,内部审计功能主要由内部审计人员承担,内部审计人员执行大部分审计项目,
工作重点放在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上;对于一些非核心、非常规的审计业务,如环境审计、
合同审计等可以利用外部审计人员,进而提高内部审计实施的效率。在协力式委外方式下,
既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的主导地位,又利用外部审计人员的智力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
有利于中小企业持续增值。
上述各种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企业规模及行业不同,是否实行内部审计外包
及实现的方式可能都有所不同。内部审计外包与否是管理层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需要决
定的,更是由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组织之间竞争来实现的,是内部审计资源和外部
审计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最佳使用效率的过程。在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组织之间如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