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
“
”
按照建设部 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 的工作思路,把构建招标代理
信用体系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一)建立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库。在已有的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建立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库,
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程业绩、人员情况、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向社会公开并接受
查询。其目的是有利于公众的监督,防止企业在资质申报上弄虚作假,便于管理部门动态
掌握企业情况,同时也为招标人选择、考察招标代理提供必要的资料。
(二)
“
”
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行为 诚信档案 对在管理、备案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
“
”
违规行为记入 诚信档案 。如对招标人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通过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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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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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平衡分配投标人;招标代理迎合业主,替 业主 讲情等违背 三公原则 等违法违规、
不良市场行为,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记录。
(三)认真落实招标代理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市场
主体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进
行登记公示。凡发生不良行为的要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记录,24 小时内进入公示状
态。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的公示,促使代理机构注意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珍惜
自己的声誉。
五、建立社会评价招标代理制度
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开通
招标投标绿色通道,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预防。
(一)
建立公正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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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评价制度是日常管理制度,它用于参加招标的每个工程。 评价表 在工程招标时
发放给建设单位纪检部门、投标人、评委等人员,持表人可在表上记录工程发包交易中的
各类问题,在中标公示前投入指定的投票箱(设在市交易中心)
“
”
。对 评价表 中所反映的问
题,招标办要及时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就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投标人和代理公司。
(二)
“
”
建立 双百 评招标代理制度。
“
”
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每年进行一至二次 双百 评招标代理活动。随机抽
取 100 个投标人和 100 位社会评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评价,对评价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查实,对情况属实的依法处理,评价结果将在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预防措施,将其运用到市场管理的相
关环节中
六、严把市场准入关是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关键
建筑市场施行的是市场准入制,无论是承包单位还是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在取得工
商登记注册的同时,按照其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装备和场所及业
绩等资质条件,经有权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划定资质等级,在其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在现阶段,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部 79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审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应特别注重审查:第七条申请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