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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最低价中标而日后涨价的现象,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承包商在技术方
能否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程质量,得以确保真正优秀企业中标。总之,招标代理机构避
免了经济活动中出现的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在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的情况下,

 

投标方事后的欺诈、违约机会和行为会大大减少。
  3 

 

招标代理行业的现状分析

  3.1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体制滞后

  自 2000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实施起到现在为止,工程

 

招标代理方面的配套制度没有出台, 致使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仍然处在无序状
态中竞争。政策法规的不完善,行业监管依据不充分,无法满足对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管理

 

的需要,使招标代理机构无所适从,也给政府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
  3.2 

 

市场地位认同度不够

  工程招标代理业是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型行业,社会各界对它的认同度还不够。如某些
不具备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片面认为招标代理没有必要,是多花钱,不肯委托办理;或
压低代理费,或附带一些不合理条件等,致使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上有一定的
难度。从长期发展来看,这些做法不可能获得高质量的服务,也不可能培育出高水平的招

 

标代理的行业队伍。
  3.3 

 

招标代理机构过多,恶性竞争加剧

  由于我国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资质类别较多,大多门槛不高,而行业业务收
入又相对见效快,加上部分代理机构为申报资质弄虚作假,以及资质主管部门审批尺度
掌握不严,造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增,队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但市场又相
当有限,代理机构过多过滥,必然导致市场不规范竞争。目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
竞争行为主要有:低价竞争。受利益驱动和业主制约,招标代理机构间相互压价,恶性竞
争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巧立名目乱收费。为填补代理费的不足,就出现了找窍门、走捷径
等乱收费、高收费的违法、违规现象;重关系、轻业务甚至搞不正当交易;滥设分支机构或
派出机构扰乱代理市场;无代理资格(包括使用逾期失效的资格证书)、超越资质等级、
通过资质借用挂靠承接代理业务;伪造从业资格证书或用代理业绩骗取代理业务;代理

 

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与招标人签订阴阳合同,借此逃避行业检查或同业监督等。
  3.4 

 

缺乏服务意识

  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组织,强调组织的服务性质。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
的招标代理机构还是半官方机构,一些招标代理关系的产生不是由于发包人本身的需要 ,
而是变相强制的结果。因此,很多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缺乏主动性、服务内容单一、质量低

 

下,有的甚至有 二政府 的作风,致使招标过程流于形式,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其发展。
  3.5 

 

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由于多数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是从其他行业 转业 而来
的,尽管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但是,其中大部分的从业人员
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的培训,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

 

招标代理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部门规章制度

  完善招标代理政策法规体系是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代
理活动的重要前提和法律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的管理办法,出台招标代理管理实
施细则,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的可操作性意见,规定实施市场清出的条件,明确
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的种种表现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使得在对不良行为的定性和行
政处罚方面有充分的依据,并细化对招标代理违法、违规相应的处罚条款,利于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