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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工程或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单价或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
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工程或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所涉及的材料以发生当时当地造价
管理部门发布工程信息价确认的材料价格为准,同时依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
当地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进行重新组价,依据新的组价进行结算。
  3 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取和价格确定
  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平均占造价的 60~75%,它们是工程的直接组成部分,对工程的
质量影响至关重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应当对主要设备和材料作明确规定,否则各投标
单位根据自己的理解,选用材料的品牌、档次可能参差不齐,既给评标工作带来困难,又
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甚至,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的目的,投标时故意选用价格比较低
(但品质较差)

的设备和材料,打的是 先中标,中标后不满足招标人要求再变更 的如意

算盘。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如果招标准备时间充裕,可以采取 甲指乙供
(既可以规定选用产品的品牌、价格,让投标人直接选用;也可以每种产品推荐几种备选
品牌、型号,供投标人自由选择)

的办法,如果招标准备时间不充裕,可以采取 先统一按

暂定价招标,然后在施工过程由招标人选用合适产品后,甲指乙供 的办法。当然,也可

以采用 甲供设备、材料 的办法。这样才能提供一个统一的平台,让投标人能够公平参与
竞争。同时,也为工程管理提供便利,保证了工程质量,避免了同一个工程因材料使用混
乱为今后维修、保养增加困难。

  在工业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安装施工合同通常采用 甲供设备、材料,乙方

向甲方购买使用 的方式时进行发包。这时,须对材料采购的数量严格审核校对,以免造
成项目竣工后材料剩余多而形成浪费;在此方式下,乙方通常会提出按设计图纸的材料
数量购买使用后剩余材料的退料问题,因此,须规定各种材料相应的最小退料规格及长
度等事宜。
  4 合同形式的选取
  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形式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
定价格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也称总价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及报价漏算、工程实施中人工、
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承担工程实施中人工、材料价格下跌的风
险。对于发包人控制工程总投资,避免工程概算、预算被突破,减轻造价控制的工作压力
和工作负荷,具有明显的优势。一般施工设计图纸已完成,工期较短的民用和工业项目可
采用招标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形式。例如,某住宅楼工程采用招标总价包干的合同形式,
合同价款调整仅限于挖孔桩基础的深度、设计变更,合同实施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工
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对合同价款调整因素进行结算支付,由于设计图纸质量较好,地质
勘察资料较准,最终结算 2000 多万元的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总计才 40 多万元,而
且发包人进度款支付十分简单,根据合同规定按形象进度比例(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件中
规定)支付即可,办理结算的工作量也大大减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