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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行的管理机制,造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
当前,创优与不创优、市区与县的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相差较大;重质量、轻安
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且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不足或无安全文明施工经
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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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前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差距甚大,很大的原因

不适新时期、新发展

的落后管理机制,也就造成这被动局面。从而这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也就造就相当市一
级对区、县一级业务指导脱节,甚至出现政策贯彻真空、政策信息不灵、我行我素、画地为
牢的地方保护主义被动局面。
    三、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薄弱,检查不到位, 三定 未落实,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
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形势和大政方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无暇顾及,只停处于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
施工,或被动、或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匀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
构、卫生保卫机构、消防防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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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施工企业

项目部

班组

施工作业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且目标管

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如实的执行和落实。
    五、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意识。
    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却侧重结果,所以需要专项跟踪管
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施工安全员,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
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然而施工现场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
理的两职相兼质安员,实也就是主管施工质量。
    六、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JGJ59—99》、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

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未能认真执行。对照国家、省有关建筑施
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呈现以下特点:
    1、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
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或
有违规、原则性错误和隐患,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现象较多,特别是高支模;方案
未能认真如实审核和审批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班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真实性不
高;交底未能按规范标准要求,由具体管理人员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并签名;验收未
能用具体数据来说明结果,真实性皆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检查凭经验的多,按
规范标准的少,检查的多,处罚的少。
    2、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按《JGJ130--2001》和《JGJ128—2000》规定要求,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交底、验收和进行搭设;横向扫地杆搭设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
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密;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且无排水措施;架体与建筑结构拉
撑点受力不符合规范、且不牢固,而架高超 24m 的脚手架,基本都未用连墙杆进行规范的
刚性连结;架体内封闭大部分防护不到位或不规范;卸料平台未能独立搭设或未完全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