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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进行考核检查,并做好记录。 
(4)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立即启动并及时向监理人
及发包人报告。 
(5)因施工需要,进行路侧硬路肩的开挖时,开挖后弃方用运输车辆运至监理工程师指
定地点,决不将弃方放置在已铺设好的沥青路面上或丢弃至边坡以下,以防止损坏路面
沥青层或边坡草皮和植被。 
(6)在中央分隔带进行施工时,决不损坏路中预埋通信管道和路沿石,做到文明施工,
砼基础浇筑时,将混凝土放在专用厚铁皮上,严禁将砼或灰浆漏洒在已铺设好的沥青路
面上,保护已铺好的路卖弄,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文明施工和生产。 
(7)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
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注意保护。 
(8)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要求,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保持施工设备
及材料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为此,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
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 
(9)对施工噪声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
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 150m,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
以上)的机械施工。 
(10)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
定地点弃置,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  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1)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考察,选好预制场。 
(2)工程施工污水、废水、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饮用水源。采取有效净
化措施加以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3)施工机械加强保养,防止漏油,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或维修机械的油污水,经
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排放前,采取过滤、沉淀妥善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 
(4)妥善处理好弃土、石渣及淤泥等,在指定地点弃土,所有的施工垃圾按批准的方法运
往指定地点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城市规定,每天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5)根据气候情况洒水放尘,防止施工引起灰尘对乡村和农作物的污染,防止对生产人
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干燥季节进行路面作业时,按规范要求洒水碾压,避免扬尘。 
(6)储存粉末状材料及其它特殊易挥发的材料进行封闭性遮盖,避免因风吹而造成环境
污染。 
(7)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
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8)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从当地政
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