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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6 未按时对《售后服务单》信息整理总结,导致业务水平停滞不前。

 8.1.2.7 其他用户不

满意以及有悖于公司利益的售后服务工作。 8.2 考核办法 8.2.1 补贴、奖励 
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除差旅费外,每人每天的服务补贴为 100 元,每人
服务补贴不超过 1000 元。 
根据《售后服务单》信息,使公司提升了有关业务水平,对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对责任
人奖励额为经济效益的 1‰;对没有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视情况而定,对责任人奖励
额为 1000 元~10000 元不等。 8.2.2 惩罚 
8.2.2.1 因服务人员服务不及时而被用户投诉,扣责任人 50 元/次;

 8.2.2.2 因服务人员对

用户态度不好而被用户投诉,扣责任人 50 元/次; 8.2.2.3 因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故障、
问题没有解决或留下隐患,而被用户投诉,扣责任人 100 元/次; 
8.2.2.4 服务人员未按规定详细填写《售后服务单》,工作马虎,致使相关信息缺失,后续
工作不畅,扣责任人 100 元/次; 
8.2.2.5 未按时收集整理售后服务信息,导致相关部门业务水平未及时提升,扣责任人 100
元/次。 
8.2.2.6 根据《售后服务单》所列问题原因分析,属于工作失误的,对原责任人进行追罚,
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 1000 元~10000 元不等,重在教育。 8.2.2.7 各相关部门工作脱节,
影响售后服务进度,扣责任人 100 元/次。 8.2.2.8 其他用户不满意以及有悖于公司利益的
售后服务工作,扣责任人 100~500 元/次不等。 8.2.3 领导干部 
为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管理和考核,对各责任人的部门领导干部执行相同额度的奖励和
惩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