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O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
日
河南省****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河南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 年 12 月 31 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成立,注册资本:壹亿壹仟贰佰伍拾壹万圆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郑斌;企业类型: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翠竹街 1 号 12 号楼;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施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营;应经审批得,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二、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
采用借贷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5、外币核算
以业务发生时外币汇率的中间价核算。
6、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为企业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的确认标准为:(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款项;(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
本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在实际发生时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
8、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为库存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等,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9、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或虽然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但是系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生产设
备按、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 3-5 年、残值率 3%-5%计提累计折旧,运输设备按 10 年、残
值率 5%计提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