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 投标人须知 正文
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
”
评标办法前附表 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
资格审查或者评标的依据。
“
”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 专用合同条款 中
“
”
对《标准文件》中的 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五、实施时间、解释及修改
《标准文件》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不加修改地引
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修改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修改。该
解释和修改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请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
各地在实施《标准文件》中的经验和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各部门汇总本部
门的经验和问题,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 年版)(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铁
道
部
水
利
部
广 电 总 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