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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
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9、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一)根据历年考试报名开始时间,预计将于 2013 年 6-7 月份陆续开始。详情请关注各地人
事考试中心网相关通知,具体日期以当地规定为准。
考试报名(6 月下旬开始)-准考证领取(考前 1 星期左右)-考试(9 月中旬)-成绩查询(次年 2 月
上旬)
(二)2013 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2013 年 9 月 7、8 日。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方可报考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 2 个半天进
行,各为 4 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 2 个半天
进行,每个半天均为 3 小时。
10、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
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
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
满 1 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
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
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
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
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11、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 8 年。
(三)

 

截止到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

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