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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现象主要指财会人员隐匿收入,不报账、不交公而私自占用。主要手段有:

    1. 对于罚没款、管理费和上级拔款等,不报账、不上交、私自扣留。

    2. 对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回扣和银行存款,按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伺机挪
用或侵吞。

    3. 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特别是出售账外废旧物资时,采取少计价款,不开发票,不
入账等方式直接侵吞。

4. 在一些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由于不是每笔业务都开发票,票面金额则可能小于

实收金额,柜台人员按票面金额报交收入,侵吞差额款项。

五、

 结账作假

    这类手法主要是指单位在结账及编制报表的过程中,通过提前或推迟结账、结总增列或结
总减列和结账空转等手法故意多加或减少数据,虚列账面金额,或为了人为地把账做平,
而故意调节账面数据,以达到不法目的。

    例如,某企业为了申请银行贷款,但有多项指标不符合贷款的有关规定,于是总经理与
财务经理商量之后,由财务部负责对本企业的账面进行一些微调,以达到银行贷款的条件
于是财会人员便利用倒轧的方法,虚列利润,从报表入手至账簿、凭证,调整企业所需的一
系列数据。

六、

 账账不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账簿与账簿之间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如总账与明细账余额
相等且余额方向一致;所有资产总账余额与负债和权益总额必须相等,一些单位由于会计
核对不合规,往来债权、债务长期不清,加上会计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理解不
准确,账账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

    例如,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准备等必须按企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如
3‰)计提,审计人员在检查某企业坏账准备账簿时,其余额为 20 万元(全部为当月计提
数),经查企业应收账款当月末余额为

4000 万元,按 3‰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为 12 万元,

很明显坏账准备账簿余额与应收账款账簿余额对应关系不正确,多计提

8 万元,加大了成

本,虚减了利润。

七、

 账证不符

    根据财会制度的规定,一切账簿记录都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二
者之间应当完全相符。但现实生活中,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不符,多记、少记、重记、漏记、错
记等造成会计信息虚假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某企业的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合谋,采用收入现金时账簿金额小于收款凭证金额,付出
现金时账簿金额大于付款凭证金额,并同时少计或多计相对应会计科目,不破坏会计平衡
的手法,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

八、

 账实不符

    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有关存货、货币、固定资产、债券等实物资产,其账簿记录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