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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在建筑业的发展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
有些监理企业把项目工程交付给资质比较低的企业,从中获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一来,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就会影响建筑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同时会给监理单位带来很大
的风险。
  其次,监理企业的监理权力不到位。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就是三控、三
管、一协调,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大部分都放到质量控制上,在其
他方面缺少权力保障,影响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
  再次,监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升。一些监理单的项目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也由
于自身安全监理的专业素质不高或者责任心薄弱,造成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时,没
有重视安全问题,或者将审查流于形式,造成施工组织计划不能组织安全方案的落实施工
仅能应付表面检查。另外,有些监理人员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展工作,缺乏安全监理的专
业知识,无法胜任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且难以发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无法及时发现并
消灭安全隐患。因此,由于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差、专业素质差,给安全监理手段的有效发
挥造成影响。
  

3.完善安全监理的具体策略

  

3.1 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是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一部分,依托于委托环境与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已经
颁发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勘察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等提出
明确安全责任规定。因此,监理企业也应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责任。实际上,监理单
位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既符合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与国际管理相接轨,完善安全
监理的责任意识。为了满足安全监理的要求,监理方应对从事安全监理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
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水平。并获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以保证尽快投
入到安全监理工作中,满足建筑功能的需要。工程项目的监理组是监理单位派出的工程现场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以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责任带头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直
接负责。项目总监也应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监理的专业素质强调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将
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3.2 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体系

  首先,积极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和安全监
督机构应积极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措施到位、组织到位,努力
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其次,完善建筑安全监理的职责体系。监理工程师要高
度认真负责,每一位工程师都应该做到

“五勤”。同时,在工作深度和工作方式上做到“准

‘严”、“细”、“实”,,就是要求做到处理问题准确及时,工作处要细心细致,严格按照施工要
求,严把质量关,积极完善建筑安全职责体系;再次,积极建立建筑安全监理责任体系。在
施工过程中,要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职责,把监理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监理人员
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全过程、全方
位的安全监理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