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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单支避雷针保护建筑物,当针高超过滚球半径 h。时的保护范围计算方法(作图法如何进

?)。避雷针设于屋顶时,针高 h 应从地坪起计算还是从屋顶平面起计算? 

答: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见

GB50057-94 中 P51 页,当针高大于滚球半径时,其保护范围

P52 行 10(2)。 

问题可能是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要采取哪些措施

?、屋面由接闪器保护,高度超过

滚球半径的部分应有防侧击雷保护措施

(见第 3.3.10 条、第 3.4.10 条、第 3.2.4 条等)。

屋顶避雷针保护范围见

GB50067 中 P61 行 5 起的 7 款。 

1.5 关于防雷类别问题: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 
中的年预计雷暴日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苏州为

28.1d/a,新实施的 GB50343-

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苏州市亦为 28.1d/a,但苏州市防雷中心口头
要求苏州市应按

52d/a 进行计算,应如何执行?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的密集程度是否有

一个标准,否则难以判断;设计抬高防雷类别是否违反强条

?是否经计算不需防直击雷的建

筑物都要采取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答:必须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不计算怎么能分类呢

GB50057 中 P45 行 15 已写清楚

“T 厂年平均雷暴日,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d/a)”。 

GB50343 中第 3.1.3 条指出

“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若

无正式文件,口说无凭,不能作为依据,应请主管部门下文明确。

 

另一种办法是,在设计图纸上说清资料来源,再由主管部门审定。

 

密集度没有数量限定,一个定性的说法见

GB50057 中 P88 行 11。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

”。 

设计抬高防雷类别是否违反强条

?04DX002 页 

46 上有解释:

“设计时,必须根据建、构筑物的性质、高度、体量确认其防雷类别,有的需进

行计算,如划分错误,会造成损失和浪费

”。 

请注意

GB50057 中第 6.1.3 条,意思是按规范其它条文要求,可以不考虑防雷装置的建

筑物,但内部设有信息系统时,则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的防雷措施。

 

1.6 关于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GB50057-94(2000 年版)第 3.1.1 条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

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关于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部份设计院在设计中认

为已有总等电位联结措施,就可以不再强调或专门要求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有的设计院
还将总等电位联结示意图画出,并标上需要联结的名称,有部份设计院连图也不画,仅说
明一下见国标图。此

“强条”如何掌握?MEB 与 LEB 之间是否要联通? 

答:防雷电波侵入的设计和 总 等电 位联结 设计之间的关系, 请 见

GB50057 中 P91 第

3.1.2 条的条文说明。各种措施都应有。 
~

’P/-29:“为减少人体同时接触不同电位引起的电击危险,同时也为了防范雷电危害以及

满足信息设备抗干扰等要求,

IEC 标准十分强调总等电位联结系统的设置。

”一一这与

GB50054-95 中第 4.4.4 条,GB50057 中第 3.1.2 条,GB50057 中第 6.3.4 条和
GB50343 中第 5.1.2 条的要求是对应的。 
——等电位设计是件重要事情,03 年己提过应画图,重视设计质量的设计院和设计人已开
始出图

(注:WHY 一指王厚余先生编制的《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一书》)。 

卫生间

LEB 与 MEB 相连问题详见国标图集。 

02D501-2 页 8:如果浴室内原无 PE 线,浴室内的 LEB 不得与浴室外的 PE 线相连,因 PE
线有可能因别处的故障而带电位,反而能引入别处的电位。如果浴室内有

PE 线,浴室内的

L 髓必须与该 PE 线相连。 
1.7 利用金属屋面板作为防雷接闪器,其技术要求是否要写在设计文件中? 
答: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必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交待如何执行

GB50057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