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23-2004
规定:
7.2 组卷
7.2.1 一般规定
1.建设项目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卷。
2.施工技术资料应按专业划分组卷。每卷资料内容宜按工
程管理、工程检测试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排
列。
3.总包负责监督、指导分包及专业承包施工队伍按专业规
定要求组卷并验收。
4.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按下列顺序对各卷进行编排。
(鲁
JJ-;鲁 ZJ-;鲁 GG-;鲁 MQ-;鲁 SN-;鲁 DQ-;鲁 TK-;鲁
DT-;鲁 ZN-;鲁 JC-)
5.卷内资料按总目录、分目录所示顺序构成。一般由封面、
目录、资料部分、核查表和封底组成。
7.2.2 除建筑与结构(含装饰)以外各分部工程包含专业性
较强、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如
建筑地基基础专项施工、钢结构、幕墙)等亦允许单独组卷。
7.2.3 组卷应美观、整齐,不宜超过 50mm 厚。同卷内不应
有重复材料。
三、安装资料数据收集及填写的真实性(包括施工试验记录
及检验批的填写)
举例:分包项目资料的收集、防雷隐蔽资料的填写、检验批
四、资料整理填写的闭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