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控
项
目
1
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配合比)和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 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
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3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小于 7d;抗压强度应达到 5Mpa,方准上人行走;抗
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4
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
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一
般
项
目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检验方法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
水 泥
砂 浆
面层
普 通 水
磨 石 面
层
高 级 水
磨 石 面
层
水 泥 钢
( 铁 )
面层
防油渗混
凝土和不
发火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5
4
3
2
4
5
用 2m 靠
尺和楔形
塞尺检查
2
踢 脚 线 上 口
平直
4
4
3
3
4
4
拉 5m 线
和用钢尺
检查
3
缝格平直
3
3
3
2
3
3
3、木、面层铺设工程质量标准
项 目
主
控
项
目
1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相应
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木、竹面层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4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
一
般
项
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实木地板面层
实木复合地板、中密
度(强化)复合地板
面层、竹地板面层
松 木
地板
硬 木
地板
拼 花
地板
1
表面平整度
3.0
2.0
2.0
2.0
用 2m 靠 尺 和 楔
形塞尺检查
2
板面缝隙宽度
1.0
0.5
0.2
0.5
用钢尺检查
3
踢脚线上口平齐
3.0
3.0
3.0
3.0
拉 5m 通线
4
板面拼缝平直
3.0
3.0
3.0
3.0
5
相邻板材高差
0.5
0.5
0.5
0.5
用钢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6
踢脚线与面层的
接缝
1.0
楔形塞尺检查
(二)楼面与地面工程监理的预控内容
1、 使用的主要材料及半成品应有合格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都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