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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

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在网上进

行公示公告,并完成审批手续,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四、申请初始注册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建

设部《关于收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执业印章费的通知》、北京市发改委《关
于造价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收费标准的函》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费

56 元/人,

执业印章费

65 元/人,由注册大厅代收后统一上缴建设部。

五、初始注册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30

——11:00;13:00——16:00)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点: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东

05 室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 18 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 50 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