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
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在网上进
行公示公告,并完成审批手续,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四、申请初始注册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建
设部《关于收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执业印章费的通知》、北京市发改委《关
于造价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收费标准的函》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费
56 元/人,
执业印章费
65 元/人,由注册大厅代收后统一上缴建设部。
五、初始注册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30
——11:00;13:00——16:00)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点: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东
05 室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 18 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 50 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