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

2 个科目,

北京地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

北京市人

事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

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5 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4 年。 

  取得

双学士学位

§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2 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1 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

助理工程师

§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2 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
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 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
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
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

1 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
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

属地原则

§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关于报名材料各地或有不同,应以当地报名通知中的要求为准。报名时间一般为

1 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

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

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一般都是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基本内容提供如下例: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

2010 年 1 月 6 日至 22 日登录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网址:略),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 2010 年 1 月 6 日至 16 日登录

北京市

§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

试资格审核表》

(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