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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包括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法律审查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其审查目

的在于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
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合同是否存在法律规
定的无效情形;签字的合同经办人是否获得有效授权;关联合同的实际签订程序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审查内容包括:约定条款是否存在违背法律、
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情形;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合同应具备的业务上
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且无歧义。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和利益性,审查内容包
括:合同当事人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利益和可能承担
的风险;是否对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预测。目前公司在对待法律审查
建议是否被有效采纳上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例如,对合同的当事人、内容和形式上提出
的法律建议,尤其是技术性合同条款,个别人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从而影响合同风险防
范措施的建立。有的业务人员盲目遵从商业习惯,抵制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正常
监督,对潜在的法律风险不管不顾,产生法律纠纷后却又责怪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失职。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
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

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合同履行是指对合同约定
的权利和义务的执行,这需要合同承办人的细致周密工作;履行监控是指为保护合同的正
当履行而建立的合同执行调整和控制制度。履行监控机制的建立的前提是合同管理机构、人
员和职责制度的落实,合同台账、档案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此才能使得合同管理制度化、签
约和履行行为规范化。对合同履行的监控,目前公司存在不足之处,如给与合同谈判等前期
阶段的关注度、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比例,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则往往
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二、解决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

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明确
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
办人的职责。最后,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
项制度的得以更新,以适应法律法规、政策方面及商业习惯的变化。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不应是针对某个时点、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

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其中包括:对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
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样本的起草和制定、技术性条款的设立、特别条款的约定、争议事
项解决机制的设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及争议发生时相关部门的联动等一系列环节。合
同的法律审查就是围绕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是整个合同
管理的核心,但其也离不开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和从各自角度的密切合作。在具体操作上,
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
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
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
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
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
情况;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二)切实把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