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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钢构雨棚及耐火极限的提出;屋顶天窗的而成设计的防水、防火的要求。

 

  

5、关于安全疏散的问题①对商业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问题,应按《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3.1.2 条和第 4.2.5 条计算出营业面积和营业部分的疏散人数,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表

5.3.12 查出疏散宽度(高层建筑底层裙房为商业建筑时,应以《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

6.2.9 条为准)。但在工程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对此计算概念不清,造成所设计的商业建
筑的疏散宽度不符合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这类问题占审查项目的

34.5%.

② 在商住楼

建筑中,商店与住宅部分共用一个楼梯,且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出入口没有分开设置,违
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第

4.5.4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三、节能设计方面:

 

  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有的设计人员对节能设计及规范没有足够的重视,也不够
熟悉。时常出现类似窗墙比不符合要求,且未调整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问题;
在不少设计中对不同的墙体、不同的热工要求,不做热工计算且节能材料选择不当;《节能
备案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施工图中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目前应多注意的是:

 

  公消字(

2011)65 号文强调,墙体保温必须采用 A 级耐火材料、飘窗只能南向设置,

不应大于

400mm,传热系数应比普通窗降低 15%、各部位所做节点做法要保持一下、对入户

门的要求为保温、防火一体门、防火隔离带的做法

 

  四、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①在多层建筑中,大于

60m 的房间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房间内最远一点距安全出口的

直线距离大于

14m、在室外疏散楼梯周围 2m 内的墙上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的现象也经常出

现,

② 在多层住宅设计中,为控制建筑面积,地下室层高降低到 2.20m,致使地下室楼梯

平台下净高不足

2m 或楼梯段处净高不足 2.20m,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 4.2.1 条第五款

强制性条文规定,属于设计中的常见多发病

.对此问题建筑专业应作取消平台梁,改为板式

楼梯的处理,否则,上述两项净高难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有些设计单位,特别是中小型设计单位,由于技术

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面临着强烈的生存危机。他们为了承
揽到任务,一切按业主的意志行事,为投其所好,将规范、规程的要求弃置一边,从建筑设
计方案上一味地迁就业主。

 

  

2、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质量,对建筑方案与整个工程设计

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缺少对建筑方案的评审、推敲、把关,在工程设计中给其它专业造成不可弥补的缺陷。

 

  

3、建筑师不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缺乏质量意识及责任心。缺少对规范及强制性条

文的学习和理解,有的对国家现行规范不熟悉,甚至仍在采用作废版本的规范及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