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2003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
,另外各地也有出台一些地方性文件。但是从总体来看,关于废旧电池污染方面的法律
法规还是甚不完善的
,比如对于各种具体的环境污染行为没有明确的性质和等级界定,也没有
进一步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处罚力度也总体偏轻。
3.4 公众环保意识不强
随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中国公众虽然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有一定认识,但总体上来
看
,有环保意识的公众数量还是十分有限的。在废旧电池污染上,一般公众只知道有污染,但是
具体不知道是什么污染、程度如何。
3.5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各级政府往往存在偏面追求经济利益,把经济发展甚至社会发展归结为经济在数量上的
发展的现象。这种忽视环境污染和废旧电池问题的利益追求必然会造成资源、环境和经济发
展之间失衡。而国外发达国家政府早就在这方面非常重视了。例如
,美国是在废电池环境管理
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
,不仅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
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
,让公众自觉地主持和配合废电池的回收工作
[
4]。
4 对策与建议
4.1 建立合理的回收体系,提高回收效率
目前,我国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主要由民间组织、个人志愿者编织而成的,其回收率十分
有限。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的行为
,是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的,对于社会和公众来说都是有好
处的。因此
,政府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立合理的回收体系,增加回收网点的设立密度,使用
多样化的回收方法
,以提高回收利用率。推广电池分类回收制度;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
电池回收箱
,在各居民点设立专门回收电池的垃圾桶或由居委会相关人员上门回收。对于公
司或其它事业单位等用量较大的组织
,可以规定把电池集中回收并交到指定的回收处理点
[
5]。
4.2 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由于国外在电池回收方面起步要比国内早很多,因此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技术和设备
方面也要比国内先进很多。国内相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以
提高资源再生率;另一方面
,也应该设立环保技术研发基金来推动和鼓励电池回收技术的研
究开发
,促进其产业化进程。
4.3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回收意识
环境保护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管理,也需要每个公民尽一分自己的力量。而这些都
要从平时的点滴做起
,只有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并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才能更好地实现
可持续发展。因此
,政府应该积极搭建和拓展环保宣传平台,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环保知识的宣
传。充分借助各种媒体的作用
,通过在网络、报纸、电视上发布环保公益广告、发表宣传稿件或
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等方式
,增强群众对保护环境的关注。
4.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处罚力度
虽然我国有环保治污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环境污染的问题依旧严重。很多企业为
追求经济利益
,无视法律法规,依旧进行粗放式的开采、生产、经营。究其根本原因是法律法规
的不健全不完善。要根本彻底地改变这种对环境资源肆无忌惮破坏和索取的行为
,只能依靠
完善各类环保法制的措施。且环保治污需用重典
,如果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照样我行我素。所以,
加强监管处罚力度是完善立法当中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
4.5 加大政府补贴,消除回收企业后顾之忧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企业本身经营就利润微薄,这种情况下,政府补贴犹如杯水车薪,企
业依旧难以维持。因此
,政府应该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补贴,消除其后顾之忧,确保企业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