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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书送审资料不齐全。在实际审价时,经常碰到概算书、竣工验收报告

等审核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情况,甚至还有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变更工作量

没有签证单与工作联系单,外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施工承包合同等情况;至于

签证不规范,现场签证仅有一人,且无签证日期等情况更是经常碰到。

3、结算书送审资料不实。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编制结算书时都应以相关资

料为依据。在结算审价时,首先要对施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以项目概

算为依据,从施工图、合同等入手,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资料都要进行必要

的核对,而现场签证单则是审核的重点。然而实际工作中经常碰到签证与实际施

工不符的情况,盲目签证、含糊签证、事后补签和结算时突击签证等现象屡见不

鲜。

4、结算书套用定额有误或工程量有差错。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

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直接按定额单价的明细子母套用即可,然而实

际中经常遇到施工方编制的结算书套用子母只按高价套,按取费文件规定不应

计算的费用仍然计入结算等情况。工程量是工程审价的重点,实际工作中经常遇

到施工方不按工程量计算规则,有意增加工程量或夸大施工难度,多计算工程

量的情况。

二、项目审价、资金结算滞后问题形成的原因

1、项目主管部门与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相互脱节,彼此间信息不畅。我

们知道,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是有助于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效果的。然而,

造成目前工程项目结算滞后,究其原因,很多还是由于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

扯皮,强调本位、沟通欠缺所造成的。往往是工程项目开工竣工及施工情况只有

主管部门知道,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对项目进度关注不够也无法对项目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