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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现场行政后勤管理若干规定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利于施工生产正

  常进行.依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就施工现场行政后勤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临时设施的搭建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经公司批准的施工资质设计平面布置及

标准进行搭建,其宿舍和办公用房要做通风、采光、防潮,场地排水畅通,总

体船平面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的要求,符合文明工地标准.

    2

、统 规范宿舍的搭建标准单人宿舍的搭建面积每间不超过

20 平方来,

集体宿舍每间大于

50 平方米时应开设二扇房间门;集体宿舍搭建上下铺床

位的,下铺距地面高度在

0.45—0.5 米之间,上铺距地面高度在 1.65—

1.7 米之间。集体宿舍人行通道应大于 1.5 久

    二、办公用房、宿舍的安排限用

    1,用房和宿舍由项目经理部统筹考虑合理分配,项目经理部行政后勤管

理员应根据生产工作和入场人员情况拟定房屋安排方案,征得项目负责人同

意后有计划地安排办公.住宿用房,集体宿舍原则上按生产班组建制安排住

宿.

    2、办公用房和宿舍,非经项目经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改

动房间布局,如安装水管,加天花吊顶或对房间加宽加长增搭其他附属设施

    3,无论是农建工,职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搭房、占房或在大房间里隔

建小房间,不得擅自改动住铺位布局和在床沿搭设超过

30 公分的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