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很多内容都超出了现有国际公约的保护水平,
目前 WTO 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组织。TRIPS 协议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
化,该协议将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基本准则和处理国际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3、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渗透到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
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一方面表现为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表现为各国政
府、贸易政策之间的竞争。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使各个国家都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资源的
重要性,认识到其蕴含的贸易利益及在国际分工中的重要地位。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
际贸易的主要内容,日益渗透到各国的贸易政策中,尤其在基于竞争的管理贸易和战略性
贸易政策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1)知识产权保护在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渗透。随着发达国家知识经济产业的快速
发展,使其在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如便于统计的专利,占世界人口 25%的发达国
家,拥有世界 97%的专利。美国的知识产权贸易额已占到总贸易额的 50%到 60%。发达国
家的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也都将知识产权作为争夺世界市场、巩固和发展竞争优势、谋求
更大利润的重要工具。
发达国家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一方面加强国内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将其渗
透
到贸易政策中。如美国综合贸易法案的“301 条款”与关税法的“337 条款”已成为美国对外贸
易法最为引人注目的制度。据统计,美国企业依据“337 条款”起诉中国出口产品的诉讼 2001
年有 3 起,2002 年有 8 起,2003 年 7 起。日本早在 2002 年就正式宣布把“知识产权立国”做
为基本国策,并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日本“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是组织和代表日本企
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向各国政府提出要求的最大组织,集中了几乎所有日本大企业,与日本
政府共同采取措施,呼吁各国政府打击侵权商品。该组织分别于 2002 年和 2004 年两次与日
本政府联合组团到我国,与各部委进行接触,提出日本要求加强保护其在华知识产权的主
张。
(2)知识产权保护在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中的渗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
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的差距尤为明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发展
中国家生产与贸易成本大幅度提高,市场减少。但是,随着 TRIPS 协议的诞生,发展中国
家通过模仿和反向工程学习技术、建立本土技术和创新能力的弹性与空间越来越小,TRIPS
协议使发展中国家别无选择。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意识到这种挑战,不得不在国内以及对外贸
易政策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如中国提出的鼓励创新、鼓励和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软件产品出口,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都表明知识产权保护
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中已开始体现。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国际贸易化特征,使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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