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结算原则:承包范围内的结算原则、设计变更结算原则、招标范围外结算原则(设
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2.2.4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2.2.5 工程量清单;
2.2.6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或总价包干、单价包干、包干总价加固定单价、其他方
式等;
2.2.7 付款方式;
2.2.8 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
2.2.9 合同签订时限等。
2.3 资信标书内容(要求供应商提供)
2.3.1 法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2.3.2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3.3 主要工程业绩(同类型)。
2.3.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及业绩。
2.3.5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说明。
2.3.6 诉讼说明。
2.3.7 其他资料。
2.4 资料密封要求。
2.4.1 评标、定标办法。
2.4.2 招标时间安排:包括发标、答疑、回标截止时间。
2.4.3 投标注意事项:主要对废标和其他情况的说明。
2.4.4 投标附件:图纸(含设计变更、审图意见);报价格式和清单;投标报价书;拟
签合同文本及主要合同条款。
2.4.5 投标保证金要求、标书及购买要求。
3、入围单位的确定
招标管理部依据招标计划、项目要求及入围条件,填写《入围单位考察申请表》并经招标
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组织入围考察。
考察人员在考察中务必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单位,填写《入围考
察记录表》,并形成详细的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人员在考察结束后
2 天内向招标委员会提交考察报告,并汇报考察结果;招标委
员会应于汇报结束后
2 天内确定入围单位,并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下发
招标管理部将确定的入围单位信息连同已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和《供应商资格审核表》
提交审批。
招标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发放标书。招标管理部在确认审批意见完全纳入相关招标文件
后,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要求项目所属单位向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发放完成后向招标
管理部备案。
招标文件的发放,必须给予投标人足够的时间以保证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原则上主
体工程清单招标的发标时间不少于
25 天,监理工程、桩基工程、材料设备等不少于 15 天,
其它类别招标不少于
7 天。
购买标书费用:主体工程为
1000 元,其他工程为 200—1000 元,购买标书费用不退;
图纸押金:主体工程为
2000 元,其他工程为 200-1000 元。
投标保证金:主体工程为
20—50 万元;其他工程不低于目标控制值的 3%且最低不少
于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