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规模小、范围狭窄、信息发布不畅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约占当年
GDP 和财政支出的比重约为 1.7%和 7.5%,而欧盟各国政府采购规模占 GDP
的
14%左右,美国则为 26%-27%,相比之下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明显偏小。
政府采购范围应涵盖政府所有购买性支出预算项目
,但从我国目前各省市的实际
采购情况看
,主要局限于一些财政专项拨款的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和采购限额以
上的一些易于操作且较为标准化的产品,而采购资金规模较大的工程类包括办
公楼的工程土建、装修维修及市政维护、市政设施项目,各行业中的网络开发产
品等还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信息制度建设滞后,信息发
布不畅、时效性差、贸易手段落后的问题相当突出,采购信息发布手段要么依靠
媒体传播
,要么由采购发起人直接发送给有资格的国内外供应商,采购信息发布
渠道少。
(三)管理体制不明确
政府采购主体与机构分散、无序以及不规范
,
管理体制不明确 。要使政府采
购制度真正成为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手段
,必须具备完整的采购组织管理机制。
目前
,我国政府采购的操作机构不统一,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管理
权限也不明确
,各级采购管理机构都制定了自身的管理办法,各自根据需要设置
权限
,管理较为松散,一般都没有专门的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监督体系也没有建
立
,
从而影响政府采购的有效运作。
(四)管理、方法滞后
现行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在预算管
理上
,由于财政没有细化部门预算,造成政府采购的盲目性。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方法是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指标和各单位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
,年度终
了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汇编决算。实行政府统一采购,财政部门应按批准的
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支付给供货商
,由于政府采购的中介机构和供应
商不属财政拨款单位
,使得直接付款形式无法反映在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中。
(
五)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成为推进政府采购的阻碍
。政府采购主要是面向社会
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然触及一些部门、行业
的既得利益,受地方利益机制的驱动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经常强制本地区的采
购单位购买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商品和劳务
,在支出领域中实行贸易保护和经济垄
断
,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阻碍实行公开政府采购。
(六)采购信息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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