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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型号的照明设备和附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等,应完全相同,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

和性能应与原提供的样品照明设备相同。

四、铭牌和标志:

1、所有灯杆、灯具和主要元器件及其附件都要有铭牌和标志。

2、铭牌和标志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铭牌应安装在适当位置,且能方便地看清

铭牌上的内容,标志应字迹清晰且不易损环脱落。

3、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厂家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3)出厂日期:

4)主要的额定参数:

5)防护等级。

4、实验:设备安装完毕后要进行现场试验,供货方须派人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应符合

GB50259-96《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五、灯杆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路灯验收标准。

2、灯杆灯具参数、尺寸、外型见图纸

3、灯杆内外表面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后喷塑,颜色以效果图为准,表面光滑,不变色,无

针的孔、无流挂、无剥落等现象;镀锌厚度不小于

85 微米,喷塑厚度不小于 100 微米。

4、支撑杆、横档为优质低碳钢材,无凹陷等明显痕迹,并与主杆一样采用热镀锌、喷塑。

5、法兰板采用等离子切割成形,周边光洁,无毛刺,外观美观,孔位准确。 

6、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尺寸准确,表面光滑、平整,并焊接防盗装置和接地装置。

7、铜芯接线端子质量达到国家电器行业标准。

8、路灯设计风速大于 35 米/秒,抗震度大于 8 级,保证整杆路灯在恶劣天气状况正常工作。

六、灯具外壳及反射器技术要求:

A、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