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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成后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对该意见
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最终签认。

4.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内容应做到有针对性,控制目标明确,措施有效,程序合理,制度
健全,职责清晰,对监理工作有指导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视情况变化可做必要调整,
调整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报审通过后报建设
单位。

5.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

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
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等。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

验批。

 检验批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原来的验收工作更合理及

时的分散到最基础的工作中,有效地确保了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质量
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所有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参加验
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
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
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均需提出工程报验申请,并填写相应资料报审,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报的工程资料进行核查,确认资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符合要求,并根
据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按表式项目签署审查意见,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并签署验收意见。

7.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承包单位发出指令、提

出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
也应采用此表进行确认。承包单位在签收后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单后

24h 内向监理机构

提出修改申请,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但在未得到总监理工程师修改意见前,承包
单位应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下发的通知单。执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内容后,应填写监理工
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核查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
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审查意见。涉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作内容的回复单,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8. 对与造价、合同有关的事项管理:如进度款报审、工程变更报审、工程延期报审、费用索
赔报审等资料,应按规定程序执行,填报详细资料审批及查阅。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国家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3]刘贞平,李清立,刘延彦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4]丁士召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