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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进口产品在交货时应提供进口产品的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报关单、完税证明、海运提
单、商权证明、产地证明等)。
四、技术服务:
4.1 投标人的责任。
4.1.1 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安装、系统化学清洗、化学镀膜及日常加药、单机调试个配合
买方或其指定代表进行水系统、

BA 系统等的调试。包括实施这些服务过程中的需要的原材

料、辅料、专用器具、测试仪器及人员等。
4.1.2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一周内把设备的外形尺寸。基础图纸及运输就位等要求及土建、安
装相关的资料提供给买方及设计院确认。
4.1.3 投标人负责将投标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就位安装、系统化学处理。投标人应接买方的要
求,提前提出设备的调试计划,如:场地、技术、辅助人员的条件以及调试计划等。以便买方
及时做好准备工作。
4.2 验收: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有投
标人组织,由买方和投标人的代表在买方现场进行。验收时,必须对所供机组在带负荷运行
条件下,逐项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质量考核,以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和达到智能控制在线加
药的技术要求。
4.3 培训:
  由投标人在设备性能、操作要领和设备保养的维修等方面在买方现场对买方人员进行理论
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买方人员为

3 人时间为   天。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

在培训分项报价表中单列。
4.4 维修和保养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维修和保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就维修
保养费用进行详细报价。单列智能控制在线加药设备单项维修,易损另部件单列。所用药剂
种类价格单列,并承诺

5 年内加药和服务费用不超过的报价格。此报价和承诺书将作为用户

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依据。
五、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接出厂规定提供附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推荐的

5 年的需的

备件,列明清单及价格,并承诺此期间单价不变。推荐

5 年的所需的备件价格将不进入投标

总价,买方有权决定是否购买列明的所有内容和数量。
如安装使用的配管、法兰等非标产品,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应对设备上配套的主要部件的品牌、产地和性能特点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