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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日本在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过程中,政府充分

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日本于1993年提出了“新

阳光计划”,该计划是将过去的“阳光计划”、“月

光计划”和“地球环境技术研究开发制度”合并后

形成的,主要涉及能源与环境的研究项目,洁净煤

技术也包括在其中。2000财政年度“新阳光计划”

对洁净煤技术的投资为35.91亿日元,研究的重点

是煤炭液化和煤炭气化等。

(3)环保法规和完善的管理与监督机制是推进

企业利用洁净煤技术的重要手段。利用煤炭会排放

大量二氧化碳等有害物质,但Et本并没有单独针对

利用的环保政策,而是将其纳入总体环保政策体系

进行管理。通过制定完善严格的环保标准,推行政

府环保计划,开展二氧化碳减排和实施严格的环保

评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使企业使用煤炭洁净利

用技术。例如,位于日本横滨市的矶子火力发电站

与横滨市政府签订了首项无公害的协定,率先安装

了排烟脱硫设备,有效地减少了煤烟中氮氧化物、

煤尘、硫氧化物的排放浓度。

启示

(1)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日本

在经历2次石油危机后,大力推进节能活动,30

年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了37%,制造业中工矿业

的能源消费单位比1973年下降了近40%,GDP单

位能源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当前我国持续发生的

“电荒”、“煤荒”、“油荒”再次告诉我们,中国并

不是一个能源富裕的国家。据统计,我国常规能源

资源占世界总量的10.7%,其中水能资源世界第1

位,煤炭可采储量居第2位,石油第12位,天然

气第22位。但我国是一个人均能源资源相对贫乏

的国家,人均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004年人均石油可采储量只有2600kg,人均天然

气可采储量1074m3,人均煤炭可采储量90000kg,

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11.1%、4.3%和55.4%。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的消费量还将

继续增加。为保障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

有效的能源保障,除了要开源,还有节流。因此,

大力提倡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是我国

解决能源安全的突破口。节约能源应被视为与煤

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

(2)继续加倍重视发展洁净煤技术,把发展洁

净煤技术当作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尽管

日本煤炭清洁利用及对我国的启示

近几年我国石油、天然气消费总量及在能源消耗中

所占比例正在迅速增加,但目前煤炭在我国一次能

源消费中仍占67%,而世界平均水平是25%。我

国富煤少油的能源赋存格局说明,在相当长的时期

内,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结构中将占据不可替代的

重要地位,重视和发展洁净煤技术是保障我国能源

安全的重要内在要求。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不仅有

利于发挥我国煤炭资源优势、提高能源效率、加强

环境保护,还有利于生产清洁能源、减少和部分替

代石油消费量、优化能源结构,缓解由于石油对外

依存度提高带来的能源供给安全的压力。

(3)加大洁净煤技术开发和研究的资金投入。

尽管我国洁净煤技术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世界先

进技术相比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需要国家加大资

金扶持力度。日本的经验说明,国家加大对洁净煤

技术的研究开发投入是推进洁净煤技术发展的重要

动力。政府设立基金用于基础和共性技术研发,建

立研发基地。对关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国家适

当安排补助资金。加大对洁净煤技术示范项目的投

入,对于煤气化、煤液化等环保性好、投入大、具

有一定风险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给予承担示范工

程的企业低息贷款。用优惠政策吸引民间和企业资

金的投入,以促进新技术的示范和产业化。国家作

为政策性投资主体,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的前期研

究、开发及工业示范,同时以政策激励企业作为洁

净煤技术商业化发展的经营性投资主体,鼓励大型

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通过政策鼓励多元主体投

入、多种形式的联合、打破行业界限的合作(如

煤、电、化工生产的联合),发展现代煤炭综合加

工及转化利用基地,建设大型洁净煤技术项目。

(4)严格环保和节能法规,加强市场机制在推

进洁净煤技术发展的作用。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更为

严格的环保、节能法规和标准促进市场向有利开发

利用洁净煤的方向转变。一是继续限制和淘汰落后

的中小型用煤设备与技术,并加大执行的力度;二

是允许环境严格的地区提高现行二氧化硫排污收费

标准。尽快推行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度,将环境容

量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促使

污染者积极利用洁净煤技术。三是严格执行禁止常

规的煤转换技术使用高硫煤的规定,可以促进走煤

炭气化路线;加强行业节能和能效标准的执行,可

以提高对使用合成气和清洁燃料的兴趣。

(责任编辑

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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