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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等各种元素,同时还要有富有特色的品牌文化。因为,而在现代化社会里,服
装除了基本的御寒、遮羞功能外,更多的体现在一种人文价值上。而作为品牌营
销,我们卖给消费者的不仅是一种物理概念上的商品,同时还要销售一个品牌
特有的文化。
  因此,在品牌营销的概念下,卖场里的营销工作更象在上演一幕时尚剧。在
各种元素组合而成的卖场中,服装便不再是一件孤立的商品,而是这个时尚剧

“ ”

中的主角。消费者在这个美好的 场 里买走了衣服,也带走了这个品牌的文化。
  在现代的营销模式中,服装设计师在最初构思时,就应该考虑服装是在什
么样的状态下销售的。我们更愿意把陈列师的功能放大为对整个商业空间的规划
包括模特儿的摆放、灯光的调节、通道的合理性,甚至对音乐类型音量的规范。我
们更愿意把专卖店的店长理解成卖场气氛的组织者,通过灵活的管理,使卖场
“ ”

动 起来,变得富有生机,富有 人气 。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媒体广告为提升品牌所带来巨大的效应,但是卖场所传
递的品牌形象,特别是卖场让顾客直接感知和触摸品牌文化的功能,是前者永
远不能替代的。
  而实现这种文化的传播,推广卖场陈列无疑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