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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分析,并写人相应的结构内容中;

 · 考虑运作程序时应留下的记录以下为二个程序的结构

设计:

 —用户反馈信息处理程序(见附表 5.8) —材料供应商选择与评审程序(见附表 5.9) (2). 

编写方法

 · 根据上述类似的程序文件结构的流程图进行展开; · 流程图中内容作为文件中主要考虑

的大构架即大条款;

 · 根据上述的构架增加具体的内容细则即结构内容,将结构内容作为大条款

中的分条款;

 · 结构内容中应主要描述谁实施这些工作,如何实施的步骤及实施后应留下的记录

等。

 (3). 附 2 个程序用户反馈信息处理程序 · 程序内容(见附表 5.10) · 说明:此份程序根据

ISO9001 4.14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要求编制,文件按信息处理流程设计编写,主要内容包括: — 客
户信息的接收

 — 登记备案 — 处理方式分类 — 结果反馈 — 记录归档程序中必须注意的是:登记

每一份客户投诉,避免因管理的疏漏而

 导致不能及时答复客户,对每一份投诉反映的问题要由授

权人员根据该问题的严重程度,决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其中主要包括紧急的补救措施和根本的纠
正和预防措施。原材料供应商评估程序

 · 程序内容(见附表 5.11) · 说明:此程序是根据 ISO9001 

4.6 采购的要求编制,文件主要涉及内容是标准 4. 6. 2 条款。其流程设计包括: — 供应商分类 — 
合格供应商条件

 — 合格评定方式 — 合格供应产的登录 — 合格供应商的监控程序中应注意严密的

逻辑性,即对每一类材料供应商的要求,评定方式、评定标准、合格供应商的登录、使用,以及供货
期间的连续监控。

 6. 程序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 文件审查目的 · 保证程序文件符合所选定的质量体

系标准的要求;

 · 保证程序文件的规定是切实可行的; · 保证程序文件表述准确,可实现“唯一理

”; · 保证程序文件的结构合理,便于管理,充分考虑了文件控制的要求; · 保证程序文件与质

量手册的规定协调统一;

 · 保证各项活动的接口处理适当、明确。 b. 文件审查的时机 · 在文件初稿

完成后可进行初审;

 · 在投入正式运行前进行全面审查; · 在运行过程中可适当安排审查; · 在体

系进行重大修改或采取较大范围的纠正措施后也应安排全面审查。

 c. 文件审查的方式 · 可采用集体

讨论审查的方式进行;

 · 也可由选定的审查人员进行传阅; · 程序所涉及的责任部门的管理者必须

认真审查;

 · 由管理者代表或授权的相当职位的人员进行文件的最终审查(参见案例 4-1 程序文

件审查表)。

 d. 程序文件形式的审查 · 格式审查 —对格式无规定的要求; —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出

发应形成程序文件的统一格式;

 —文件的格式应考虑文件控制的要求。 · 文件编号 —符合组织内

的规定;

 —编号具有唯一性; —便于识别和区分; · 审批齐全 —拟制、审批签名齐全; —制定及

实施日期明确;

 —若进行会签应保证与各程序相关的部门参加。 · 文件控制符合要求 —修改标识

明确;

 —修改审批手续齐全。 e. 程序文件内容的审查 · 符合标准的要求 —审查程序文件清单,看

所列程序文件是否覆盖了适用要素及有关质量活动;

 —审查各程序文件,看是否覆盖了对质量活

动的控制要求。与其他质量体系文件协调一致

 —与手册内容保持一致; —与其他管理性文件不相

矛盾;

 —与相关的技术性文件不相矛盾; —相互引用程序内容协调统一。适合于质量体系运作 —

程序文件规定的质量活动方式应适合现行质量体系运作;

 —人员的职责明确,权限清楚; —各项

活动所需的资源应得到保证;

 —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实际运作中都能够达到。逻辑上完整 —程序文

件涉及到质量体系中一个逻辑上独立的部门;

 —按逻辑顺序对质量活动展开描述; —对各项活动

的描述须有始有终,形成闭环。具有可操作性

 —目的明确,方法清楚,切实可行; —规定各项工

作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并规定工作的接口方式;

 —按活动顺序清楚地规定工作步骤; —规定应

保留的记录,为事后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措辞准确严谨,实现“唯一理解”,执行时不易引起混

淆。程序文件内容的掌握

 —可不涉及具体的技术问题及操作细节,这些技术问题和细节可在支持

性文件中进一步具体化;

 —对需要保密的内容可在下一层次文件中引出; —对现有行之有效的管

理文件,在适当之处将其引入程序,不必重复描述,但应注意引用的文件须纳入受控文件范围。

 f. 

程序文件的批准

 · 程序文件因涉及面广,一段由管理者代表或负责质量工程的副总批准。 · 经批准

程序文件应有效执行,是一切质量活动的法规。

 7. 程序文件的管理与控制 a. 程序文件的审批由拟

制人起草文件;进行部门内,外充分讨论修改;审核人进行文件审查;与程序文件相关的部门进
行会签;授权人批准发布。

 b. 程序文件的发布 文件经打印、校对、制作后,应及时发布;文件发布

应尽可能在生效日期前,便于执行者熟悉文件内容;保证所有使用者手中持有相应文件的有效版
本;保证现场使用的所有文件为最新版本,根据发文件登记及时收回及发放新版文件(参见案例
4-3 文件归档与发放登记)。 c. 程序文件的更改文件更改应有修改状态标识;文件更改一般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