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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录、收集被考核者的绩效信息,为绩效评估提供事实依据。

5)考核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

6)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沟通,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共同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2 章 绩效考核内容

7 条 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不同的考核岗位应选取不同的指

标组合和权重)。

1财务指标:公司考核期的收入和利润目标完成情况。

2客户指标:客户、经销商满意度及市场维护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3内部过程指标: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学习成长指标:部门或岗位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情况。

8 条 经理级以下员工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工作业绩: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衡量。

2工作能力:员工胜任本工作所具备的各种能力。从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从工作的认真程度、努力程度、责任心、主动性等

方面进行衡量。

9 条 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1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确定企业内各级组织、部门的整体目标。

2根据部门整体目标,确定分解到岗位的工作目标,并选取 4~6 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同时根据

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衡量标准或评分标准。

3 章绩效考核实施

10 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已应征入伍者。

4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5中途离职者。

11 条 失去参加年度考核资格的人员,仍应填具考勤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明“不参加考核”字样

及原因。

12 条 考核者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