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
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
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七)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十五项规定。生熟食品
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1、 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无法采用的除外。
2、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
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3、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4、 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
添加装置。
5、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四、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
“食品添加剂”
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
并有详细记录。
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