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患者权利削弱,参保人负担加重。
3.不利于人口流动。
所以必须尽快解决,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全国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异地结算难的解决办法探讨
1.基本思路
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明确参保人、结算中心、属地医保
机构三方权利和义务
,并以权力和义务相互制衡原理设计结算交易流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
中心应定性为商业业务
,从机制上防止官办的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的工作状态。
(1)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各地医保机构作为会员缴纳会费,上传各自参保人员及医
保机构信息。结算中心与各地医疗机构收费窗口联网
,即医院-结算中心-属地医保管理机构。
(2)结算流程
(3)结算的相关条件
① 完善相关结算制度和标准。
② 标准化的技术文件(审核依据)。
A.支付模型参数设定文件:如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
B.基本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诊疗疗项目标准。
C.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治疗项目代码表。
(4)各方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等形成制衡机制,保证结算流程合法方便运行
① 属地医保机构
A.及时上传信息并对上传信息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B.按时缴纳会员费及保证金,享受异地结算代办权利。
C.及时办理托收业务。
② 结算中心
A.按标准或约定有权收取费用。
B.依据属地医保政策标准信息审核参保人员身份合法性、就医过程真实性、费用合理性。
C.对违规造成的拒付负责。
D.先行支付的义务。
③ 参保人员
A.对医疗保险信息及就医事件真实性负责。
B.先行支付个人自付/自费部分。
C.自觉缴纳结算手续费。
2.演进路径
(1)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标准统一,目前技术已完全具备。
(2)审核的技术标准及流程标准统一,实现网上自动化业务审核功能。
(3)按照筹资水平决定支付水平原则、归类统一,如表 1。缴什么水平费用就享受什么水平待
遇。强化筹资水平与待遇水平挂钩的观念
,淡化具有歧视嫌疑的以身份确定享受水平的观念。
(4)筹资主体和基金实现统一。出台统一的医保法规,从法律上统一基金经济产权,消除基金
属地所有分割管理的不合理局面。在实际演进中要按照自愿和利益诱导原则。实现属地基金
的
“并购”集合,即集合比分散有利。切忌行政干预强制合并。事实上实现基金的大统一,既不可
能也不现实更无必要。即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
,辅助、补充的保险品种也未必能统一。这
是社会经济发展永远都不会在空间上、时间上完全均衡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在我国还处于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不均衡性表现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如果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统筹必须先解决上述五个不统一 ,这样,从理论上
就解决了异地结算难的问题。但是
,根据中国国情,五个不统一只能逐步解决,逐步演进以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