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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向中心提供经费的与外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应明确我方

承担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立项方解决

;

    6、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协议复印件报业务

办登记、备案;

    7、各部门科研项目应列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四)课题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科室

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

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

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业务办公室的检查考核。结合科室工作开展的课

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科(所)主任同意。

  

3、业务办公室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

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业务办,每半年至少

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

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

中心主管主任审批,并交业务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

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

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