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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采取措施,人员离岗和导致工作人员防护用具失效的未戴防护用具及防护用具损坏等。

 

  

3.3 风险评价 

  焦化厂所出现事故的类型主要是以荒煤气泄露所带来的事故风险以及生化处理站失灵
炼焦废水排放所带来的事故风险。因此,本文对荒煤气泄露及废水事故排放两个部分进行风
险评价研究。探讨焦化厂发生荒煤气泄漏事故以及焦化废水事故排放时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
危害及影响

[1,2]。 

  

3.3.1 事故状态下对大气环境损害影响分析 

  在炼焦生产过程中一旦遇到停电、输送煤气的鼓风机超负荷跳闸、仪表失灵,维修或替
换鼓风机闸门等切换鼓风机时,炼焦炉将不得不暂时通过集气管两端的放散管排放荒煤气
这时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威胁较大,应予以特殊重视。

 

  事故状态下的有毒气体污染物泄漏,瞬时排放量大、作用于环境时间短且扩散范围广等
特点,本文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中推荐的非正常排放

模式来对事故状态下有毒气体泄漏进行预测分析。分析结果见表

1。 

  通过对焦化厂的事故状态下废气排放浓度预测可以看出,在主导风向的影响下:一旦
防治措施失效,外排颗粒物和

BaP 的影响十分严重,小风时,B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200m 和 200m,在 D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500m 和 500m,在 E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600m 和 700m。有风时,
B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400m 和 500m,在 D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600m 和 600m,在 E 类稳定度下,颗粒物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

1000m 和 1000m。除尘地面站系统、炉门集气罩等防治措施失效,小风时,B 类稳定度下,

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600m 和 1000m,在 D 类稳定度下,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
分别为

900m 和 1000m,在 E 类稳定度下,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900m 和 1000m。

有风时,

B 类稳定度下,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1500m 和 2000m,在 D 类稳定度下,

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分别为 2000m 和 2000m,在 E 类稳定度下,H2S 和 BaP 的超标距离
分别为

2000m 和 2000m。 

  

3.3.2 事故状态下水环境损害影响风险评价 

  本文对隆鹏焦化厂焦化废水生化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焦化废水外排对受纳水体的事故
评价预测。因此,所排废水的为各个工段的混合水。外排量为

1165t/d。 

  进水水质(混合水):(预测计算时采用各个污染物浓度的上限)

 

  隆鹏焦化厂所排的废水直接进入倭肯河,本文对七台河境内倭肯河河段进行事故预测
评价,由于事故发生时间完全是随机的,因此预测的水期选取最不利条件下的枯水期。见表
2。 
  预测结果表明,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将使倭肯河水质中的

COD、挥发酚、氰化物、硫

化物、悬浮物、氨氮污染物浓度迅速增加,纳污水体倭肯河将受到严重污染。

 

  通过对焦化行业的水质的调查,经过类比调查,确定了隆鹏焦化厂的排放到生化处理
站的各个工段的焦化废水的混合浓度,进行事故状态下排放对纳污水体倭肯河的预测,预
测结果表明当焦化废水事故排放时对纳污水体倭肯河受到严重污染

[3,4]。 

  

4、结论 

  本文在充分了解环境风险评价基础上,以七台河隆鹏焦化厂为例对焦化厂环境风险评
价进行了分析评价。首先:介绍了七台河市发展焦化企业的优势;其次:介绍了隆鹏焦化厂
概况,对其进行了环境风险识别,了解了焦化厂那些环节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可能出现的
事故。利用事故树评价法对焦化厂最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进行了分
析,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引起事故发生都有哪些基本事件,依据定性分析的结论选择控制事
故降低其发生概率的方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事故消弭在发生之前,从而为保证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