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单位一定限额的预付备料金。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
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
2)中间结算。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按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计
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中间结算手续。
(
3)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
交工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竣工结算时,若因某些条件变化
使合同工程价款发生变化,则需按规定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在实际工程中,当年开工、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工程
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
结算的总和。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
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费的结算
(一)工程结算的范围和条件
1.工程结算的范围
FIDIC 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工程结算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如图 4-1-1 所示。
−
+
=
算
工
程
价款
预
付
款
已
结
合
同
价
款
调
整
数
额
施
工
过
程
中
预
算
或
或
合
同
价
款
或
概
算
预
算
工
程
价
款
竣
工
结
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