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2 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线

  

2002 年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国人大司法解释权威性提出:国际上一般认

为的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

40%的警示线。

  该数值是大范围长时段的平均值。对于不同年份以及年内不应该是一个固定数据,同时
具有两个明显特征:各时段各地区是不一致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发展、科学技术发
展,雨水利用遍地开花与大型工程洪水集中利用、污水处理后中水利用等各种手段得到应用,
应该说该警示线数据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随之改变;同时,中国属于
严重缺水国家并且旱涝频繁不可能完全照搬所谓的国际上警示线。

  

2.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接近

25%,从全国而言,不完全一样,呈现

“北高南低”,南

方特别是西南,水资源丰富而利用量少,利用程度低,而北方尤其是西北干旱地区和华北
地区利用程度高。

  

2.1 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

  北方主要河流已超过

50%,其中海河流域和黑河流域个别年份已超过 90%.黄河、海河、

辽河、淮河的水资源利用率一般都超过了国际警示线,其中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
100 亿 m3,部分内陆河超过 100%.

  

2007 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即毛用水量与水资源量(自产地表

水与不重复地下水之和)之比。全省为

45.8%;内陆河流域为 100.2%;黄河流域为 37.8%;长江

流域为

4.1%.

  淮河水资源公报:

2008 年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 49.9%(地表水资源开发

利用率是指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山东半岛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
19.9%,淮河片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 45.6%.

  

2008 年海河流域天然径流量为 126.93 亿 m3,地表水供水量 123.10 亿 m3,扣除跨流域

调水

43.25 亿 m3,当地地表水供水量 79.85 亿 m3,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 62.9%.

2.2 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普遍较低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8 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 233 亿 m3;从国内流出

国境的水量为

6057 亿 m3,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 647 亿 m3;全国入海水量为 16101 亿

m3.

  从

2008 年来看,每年我国超过 2.2 万亿 m3 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出境了。

  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长江流域仅为

18%.

  根据云南水资源公报

2008 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河道外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