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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难免出现推诱扯皮现象,使煤矿安全管理缺乏权威性,

决策缺乏科学性,工作缺乏高效性。

  

(二)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低,专业人才匮乏,

知识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当前,国有大矿的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

员不足

3%(发达国家达到了 60%以上),现有部分技术人员也因待遇低、责任大、工作环境

差纷纷跳槽,煤矿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技术力量日趋薄弱,且已经出现断层。另外,煤

矿固定工减少,现在大量使用的是农民合同工和轮换工,部分煤矿为减负降本,采取区域

性生产承包,招聘的临时工流动性大,素质极差。特别是乡镇煤矿,专业人才奇缺,管理层

几乎没有大中专以上专业人才,部分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还相当低,不少竟是文盲,不懂规

程,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煤矿工人文化程度更低,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流动性大,几

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可以说是低素质的人在从事高危险、高难度的工作;再加上煤矿技术

水平和生产工艺落后,现场管理水平差,发生事故在所难免。

  

(三)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是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

因之一,纵观近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无不与思想麻痹、重生产轻安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等因素有关。随着煤炭价格的不断上涨,煤炭行业已成为暴利行业,煤矿特别是一些个体煤

矿,为了利益

"拼命"下达产量指标,工人为了挣钱"拼命"生产出煤,两个"拼命"是造成事

故的直接根源;主要原因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地位未落实,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从

法律角度看,违法后责任追究的力度太轻,无论发生多大的事故,矿主承担刑事责任的高

限仅为

7 年有期徒刑,而且多数老板刑期间被保外就医,照样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甚至

照样当老板。在如此情况下,形成了政府抓安全,企业抓生产,使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企

业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造成下面这样一种事故责任格局:挣了钱是老板的,死了人是外地

的,责任是政府的。如此,使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更加淡簿,侥幸心里在生产中占了上风。

  

(四)基础薄弱,超能力生产。在一定时期,国有大矿基本上遏制了 3 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可近一段时间河南、陕西、辽宁广东等省连续发生了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震惊了国内外。这并

不是偶然的,因为潜在的隐患还十分严重,首先是历史欠账较多,在前一个时期,因市场

疲软,煤炭行业亏损,煤矿投入不足,装备和人才基础薄弱;市场转好时间短,尚没有恢

复元气,防灾、抗灾能力差。其次超能力突击生产现象严重,随着经济发展和乡镇煤矿的整

顿和关闭,煤炭市场需求日趋增大,而煤炭安全生产能力锐减,供需矛盾日趋突出;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