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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的均须报业主批准:

 

  

 2.工程师的索赔工作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

的原则,注意

“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正确估价损失、分清责任、确定工期延展天数等:一

般做法为:接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工程师应及时建立索赔档案。另外,要立即对索赔项
目进行监督,及时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

 

  

 (1)分清索赔事件的责任。责任方大致可以分为业主责任、承包商的失误、监理工程师

的失职和疏忽、分包商责任、供应商的责任和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几个方面。只有确属业主
责任时,承包商的索赔才能成立:但有时一个事件的责任并不是很明确的,可能是几方责
任交叉在一起,监理工程师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承包商的做法来加以判断。

 

  

 (2)工期延展天数的确定。在核算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是关键线路、非关键线路是不

是影响到总工期、有否重复计算和双方责任的拖期,并要注意指定分包商在违约时,业主应
承担部分间接责任。

 

  

 (3)计算经济索赔应注意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应按合同约定和参照已有同

类工程预算进行计算、哪种情况可取利润,哪些情况不包括利润,监理工程师应对取费费率
进行严格核查。

 

  

 3.监理工程师与费用索赔。在工程施工索赔中,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产生的费用纠纷,一

般都集中在

“索赔事件”和“索赔数量”的确定上,实际工作中,对索赔数量的认定难度大大

超过对索赔事件的认定难度。监理工程师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必要原则。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

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
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2)赔偿原则。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

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3)最小原则。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

发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
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4)引证原则。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

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没有充分证
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三、结语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我国监理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做好索赔工作

的管理,是承发包双方都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的一项工作。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对工
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组织、控制、监督的关键人物,也是业主与承包方在工和程实施过程中解
决和处理好索赔事件的核心人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发包方要有效地降低工程费用,
还是承包方要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不仅要注意合同的订立,有效的履行,更应注重在履
行中合理地运用索赔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则工程师必须加强工程索赔的控制
和管理,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