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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体制被确定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从而在根本上触动了板块式结构的传统社会保障制
度。如乡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意味着乡村集体保障制失去了现实基础,而城镇经济改革所带
来的经济主体多元化、劳动力市场化,均决定了只有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重大变革,才能使
这项事关亿万国民切身利益的事业获得真正的发展。因此,在经历一段时期的摸索后,我国
的社会保障制度在90年代进入创新式的改革、发展时期。自1990年起,全国人大加强
了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立法工作,先后通过了《残疾人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

《劳动法》、

《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国务院则在继1991年发布《关于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不仅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城镇最
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规,还制定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深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城镇住房福利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大规模的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等,我国的社会

保障制度由此走上改革创新的发展道路。

  尽管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过程非常曲折,但50年来的实践却雄辩地证
明了它对我国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不可磨灭的作用。

  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稳定。新中国成立50年来并未出现过因为
灾祸、贫困等而导致的社会动乱。这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灾害频繁、发展落后的中国,确实
是一个奇迹。在这个奇迹中,除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保障功能外,自50年代初期相
继建立的劳动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待抚恤、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亦使亿万国
民在各种灾祸及贫困面前免除了生存危机。这正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与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政府通过经常性的救灾救济措施来解除城乡贫困人口的即期生存危机,更通过实施大规模
的扶贫工程劳促使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大多数城乡居民家庭已步入小康生活阶段。二是人口
素质大幅度提高。国家通过传统的公费医疗、乡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目前正在建立的医疗社会
保险制度等,使亿万国民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不仅早已洗掉了

“东亚病夫”的耻辱,而

且人均预期寿命日益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义务教育等的实施,使全国人口的文盲率由建
国前的90%以上降到现在的10%以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日益扩大。三是人民的
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如养老金使老年人得以安享晚年,医疗保险使疾患者免除了沉重的经
济负担,失业保险支持着失业工人重新就业,康复事业帮助残疾人融入主流社会,等等,
人民免除了许多后顾之忧,安全感、信心感的提升又促使着生活质量的提升。四是新型的社
会保障制度,还有力地维系和润滑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推动
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