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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予录取。第三,用人单位在对女大学生求职者的面试过程中,会不断强调其

“女性身份”

而提出限制女大学生履行母职等一系列苛刻条件。比如,几乎所有的女大学生在面试中都会
被问到有关女性身份的恋爱、婚姻、生育等问题,或者在讨论就业协议时百般刁难,要求女

“在五年内不许结婚生育,否则将自动辞退”等,或者对女生提出与职位无明显关系的“会

喝酒、能经常出差

”等苛刻条件。如表 2 所示,有超过 60%的女生认为,在面试过程中是因为

性别原因而遭到淘汰的,但男生的比例则相对较低。如此,在求职过程中,女大学生要经常
遭遇用人单位的隐性和显性的性别歧视,进而导致了女大学生就业机会的不平等。

 
  比如,在访谈资料的分析中,被访问的所有女大学生都讲述了她们遭遇的就业机

会不平等。如被访问的个案①诉说,

“没有直接因为性别而被拒绝,但投简历时很难投进去”,

又如,个案⑥则说

“用人单位在招用女大学生时会询问有没有男朋友,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及

要小孩等,由此决定是否录用女大学生

”。同时,个案③还遇到了用人单位的间接排斥,即

用人单位

“把男女生的简历都收了,但面试时只要男生去面试”。此外,女大学生们表示,在

“自主创业”的机会上也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别,如个案⑤说“原先听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
政策很兴奋,然而一试才知道太难了,手续麻烦不说,看到我是女生,就好像我一定会赔
本似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的就业机会不平等是非常严重

的。

 
  机会的不均等背离了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经隐性地助长了

中国几千年以来主流社会对妇女权利的漠视以及对男女性别差异的鼓励或强化,对现代女
权运动和制度变革产生巨大冲击,对社会产生消极的示范作用,致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倒
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