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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油气矿产的矿产地质勘查资金还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发展后劲显
得不足。而且,市场化程度较低,中央部门投资比重过大,社会投资和外资投资比重过小。
整个资金市场规模偏小、发育不健全。投资体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矿产地质勘查存在的问
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探、采”的体制性障碍,没有真正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形

成了

“国家投资低效、社会投资进入受阻”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的

发展。

 

  

2.勘查权益的保障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政策法规的稳定性、透明性等还

不能完全满足商业性投资的要求。

 

  

3.市场发育的程度不高,矿产地质勘查要素市场不发育。矿业资本市场缺失,非油气矿

产地质勘查的投入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发育,数量少,不规范。市场
主体改革滞后。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老矿山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继续依赖于旧的运行机制,
对市场信号和市场调节不灵敏。我国符合完全市场主体要求的涉勘企业并不多,大多是事企
混合运行的地勘单位。

 

  

4.探矿权流转不畅。我国目前探矿权的流转不活跃,转让方式单一。商业性矿产地质勘

查市场仍然是为

“大而全”的国有地勘单位所垄断,缺少机制灵活、经营有进有退的中小型勘

查公司和找矿人,整个矿产勘查市场缺乏活力。在矿业权融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往往作为
矿产勘查风险企业的股东参与运作,并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财务等专长,一方面保证矿业
权融资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又在谈判中保障了风险企业原有股东的权利。

 

  三、结论

 

  矿产地质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而且在当代日益呈现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
趋势,这些特点决定了矿产地质勘查业很难像一般产业一样从普通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
结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就成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
现阶段财政支出在矿产地质勘查中仍占相当比重,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还不能满足经济社
会对资源保障的需求。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大量的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
结合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现状和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这集中体现于
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机制的构建研究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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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汪东波,梅友松,徐勇.重点成矿(区)带综合研究的若干问题探讨[J].地质与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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