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参
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3)
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
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四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
接受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部分别存档备查。
4)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5)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6)
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7)
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
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监理组
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
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
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
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
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