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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性是指岩土体浸水后

, 力学强度降低的特性,一般用软化系数表示,它是判断岩石耐风化、耐

水浸能力的指标。在岩石层中存在易软化岩层时

,在地下水的作用下往往会形成软弱夹层。各

类成因的粘性土层、泥岩、页岩、泥质砂岩等均普遍存在软化特性

;透水性是指水在重力作用

,岩土容许水透过自身的性能。松散岩土的颗粒愈细、愈不均匀,其透水性便愈弱。坚硬岩石

的裂隙或岩溶愈发育

,其透水性就愈强。透水性一般可用渗透系数表示,岩土体的渗透系数可

通过抽水试验求取

;崩解性是指岩土浸水湿化后,由于土粒连接被削弱、破坏,使土体崩散、解

体的特性。岩土的崩解性与土的颗粒成分、矿物成分、结构等关系极大

,以广东地区的残积土

为例

,一般崩解时间 5~24h,崩解量 1.79~34,以蒙脱石、水云母、高岭土为主的残积土以散开

方式崩解

,而以石英为主的残积土多以裂开状崩解为主。给水性是指在重力作用下饱水岩土

能从孔隙、裂隙中自由流出一定水量的性能

,以给水度表示。给水度是含水层的一个重要水文

地质参数

,也影响场地疏干时间。给水度一般采用实验室方法测定。胀缩性是指岩土吸水后体

积增大

,失水后体积减小的特性,岩土的胀缩性是由于颗粒表面结合水膜吸水变厚,失水变薄

造成的。岩土的胀缩性往往是产生地裂缝、基坑隆起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地基变形和土坡表层

稳定性有重要影响。标定岩土胀缩性的指标有

:膨胀率、自由膨胀率、体缩率、收缩系数等。岩

土的水理性质尚有持水性

,溶水性,毛细管性,可塑性等。 

  

3 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和地下水动水压力作用两
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地下水位变化可由天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起,但不管什么原因,当地下水位的变化达
到一定程度时,都会对岩土工程造成危害,地下水位变化引起危害又可分为三种方式:

 

  

3.1 水位上升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潜水位上升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受地质因

素如含水层结构、总体岩性产状;水文气象因素如降雨量、气温等及人为因素如灌溉、施工等
的影响,有时往往是几种因素的综合结果。

 

  

3.1.1 土壤沼泽化、盐渍化,岩土及地下水对建筑物腐蚀性增强 

  

3.1.2 斜坡、河岸等岩土产生滑移、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 

  

3.1.3 一些具特殊性的岩土体结构破坏、强度降低、软化。 

  

3.1.4 引起粉细砂及粉土饱和液化、出现流砂、管涌等现象。 

  

3.1.5 地下洞室充水淹没,基础上浮、建筑物失稳。 

  

3.2 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地下水位的降低多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如

集中大量抽取地下水、采矿活动中的矿床疏干以及上游筑坝、修建水库截夺下游地下水的补
给等。地下水的过大下降,常常诱发地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源枯竭、
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对岩土体、建筑物的稳定性和人类自身的居住环境造成很大威胁。

 

  

3.3 地下水频繁升降对岩土工程造成的危害。 

  地下水的升降变化能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不均匀的胀缩变形,当地下水升降频繁时,
不仅使岩土的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会导致岩土的膨胀收缩幅度不断加大,进而形成地
裂引起建筑物特别是轻型建筑物的破坏。

 

  地下水在天然状态下动水压力作用比较微弱,一般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为工程
活动中由于改变了地下水天然动力平衡条件,在移动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往往会引起一些
严重的岩土工程危害,如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的形成条件和防治措
施在有关的工程地质文献中已有较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文地质工作在建筑物持力层选择、基础设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都
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勘察的发展,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
作将对勘察水平的提高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