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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水文地质类型与地质成因相结合。 

  

c.主要含水层的介质类型与地形地貌、埋藏条件、岩性、透水性能和地下水化学类型相结

合。

 

  

d.舍小就大原则。 

  

e.水文地质类型区的划分要达到分类命名简单、便于操作和水政管理为目的。 

  

2.3.2 划分标准 

  根据上述分类原则,水文地质类型区划分采用自然条件、地貌条件、地质条件、埋藏条件、
边界条件和含水层的储存条件来综合考虑,侧重考虑水文地质类型区勘查方法和评价方法。
划分标准选用地貌类型和不同的含水介质相结合作为划分标准。

 

  

3.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问题的评价内容 

  对工程有影响的水文地质因素有:地下水的类型,地下水位及变动幅度,含水层和隔
水层的厚度和分布及组合关系,土层或岩层渗透性的强弱及渗透系数,承压含水层的特征
及水头等。为提高工程地质勘察质量,应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加强对水文地质问题的研究,不
仅要求查明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评价地下水对岩土体和建筑工程可能产生的
作用及其影响;更要提出预防及治理措施的建议,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
以消除或减少地下水对工程建设的危害。但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通常缺少结合基础设计
和施工的需要评价地下水对岩土工程的作用和危害。今后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对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3.1 应重点评价地下水对岩土体和建筑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可能产生的岩土工程危害,

提出防治措施。

 

  

3.2 工程地质勘察中还应密切结合建筑物地基基础类型,查明与该地基基础类型有关的

水文地质问题,提供选型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3.3 不仅要查明地下水的天然赋存状态和天然条件下的变化规律,更重要的是分析和预

测今后在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地下水的变化情况,及其对岩土体和建筑物的不良作用。

 

  

3.4 地下水位的高低对各种建筑物都很重要,在分析工程地质问题时,地下水位以上和

以下要分别对待。

 

  

4.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地下水位升降变化能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不均匀的胀缩变形,严重者形成地裂,引起
建筑物特别是低层或轻型建筑物的破坏。当地下水位变化频繁或变化幅度大时,不仅岩土的
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胀缩幅度也大。因此,在膨胀性岩土地区进行工程勘察时,应特别
注意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特别是地下水位的升降变化幅度和变化规律。这对地基基
础深度的选择(宜选在地下水位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下,不宜选在地下水位变动带内)有重
要的参考价值。若水位在压缩层范围内上升时,软化地基土,使其强度降低、压缩性增大,
建筑物可能产生较大的沉降变形;若水位在压缩层范围下降时,岩土的自重应力增加,可
能引起地基基础的附加沉降,如果土质不均匀或地下水位的突然下降也可能使建筑物发生
变形破坏。

 

  

5.岩土工程勘察中地下水问题分析及对策 

  

5.1 传统地下水测量方法的一些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中,地下水的测量与计算沿用的传统方法为:(

1)钻孔;(2)提取岩

芯后

0.5h,测量孔内水位;(3)有条件时,测量终孔后 24h 水位,作为稳定地下水位。对

于只有含水层贯通的地层,这种方法是合理的,但对于含水层不贯通的地层和局部(或大
部)不透层水的地,这种方法会带来一些问题。

 

  

5.2 岩土工程勘察中地下水问题解决方法探讨 

  为测取岩体中的真实地下水位,进而找出透水带,可采取如下方法在钻孔中进行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