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何行政主体
,遵循真实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成为依法执业
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同时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鼓励合伙制、股份制形式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各种专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如知识产权评估、商标评估等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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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形资产评估法律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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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的
,以国家的政策规范为依据,无论什
么性质的企业
,无论何种形式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范。但是某些评估
机构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使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出现了大量违法现象。有些企业在没有产
权变动的情况下
,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介公布其价值。
这就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有关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企业和广告
部门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效力的信息
,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
,不实事求是地
做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甚至
应企业的要求
,动辄就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为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如果这种现象任其
自然
,则势必有搞乱评估行业秩序的现实危险。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
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不合法的评估机构加上不合法的评估人员
,其本身就
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其评估的结论必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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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来调整政府主管部门、
中介机构以及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种种关系
,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种中介
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性质、功能、种类、形式、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使有者
的各种权益。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下
,实现合理流动,
达到优化配置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这些政策法规应该包括
:(1)“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条
例
”,明确评估的范围、程序、评估方法、评估结构及其管理、法律责任等;(2)“技术评估师管理
条例
”,技术评估师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应明确其资格考试,认定登记业务范围,评估规则,管理
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等
;(3)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其他行规行法和职业道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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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形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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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评估同有形资产的评估相比要复杂得多
,在评估过程中,经办人的主观因素所
占比重也要大得多。评估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本着对社会、对客户负
责的态度
,尽一切努力使评估工作做到严肃、认真、细致,使评估结论客观、公正,而不能为了迎
合某种需要或追求某种轰动效应
,使评估工作出现随意性。但是某些评估机构不是由于具体
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问题而导致结论失真
,而是主观上的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因素而导致出
现假数据或假结论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道德问题。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
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大量增加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这种增加既有必然性
又带有盲目性
,其不利的一面就是评估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降,一些评估机构的人员素质、结构、
数量都不符合规定要求
,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另外,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
规和职业道德
,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
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
,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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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
一个崭新的领域
,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学习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和新的专业及财会知识等。这就使得处于起步阶段的无形资产评估业远远满足不了国民
经济的发展需要
,更不用说与国际市场接轨。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