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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油区环境保护部门专职监督管理与各职能部门所分管的环保工作紧密结合

 

  

 

  在石油企业内部,有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往往片面地认为油区环保工
作不能与政府比,企业内部环保工作有人抓,有个应付的科室就可以了。在这样的认识水平
下,设置区区几个管理人员去实施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一系列高标准的环保要求,真有点
蚂蚁撼大树的感觉。因此,最终往往不会取得明显的环保效果,也仅仅做一下表面工作,应
付而已。

 

  因此,当前油区环保工作除了加强专职环保机构外,其它各职能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
也应有明确的环保分工。总之,油区环保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助,密切配合,共同管
理,互相监督。必能加速油区污染治理速度,增加环保资金投入,从宏观上彻底改善油区环
境面貌。

 

  

 

  四、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治理

 

  

 

  石油企业环保工作虽然起步较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有时好时坏的现象。究其原因,
就是无法发挥运用经济和法律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手段。

 

  运用经济和法律等监督管理手段,有利于管理者把环境污染防治当作石油生产一项必
要的管理内容来组织实施,纳入生产日常管理轨道。石油环保部门是根据石油企业发展要求
而设立的,并非权宜之策,油区环保部门在实施监督管理中,往往受到个别领导、部门的轻
视,甚至受到个别阻扰和破坏。处理这类问题。单纯靠行政命令是收不到很好效果的。因此,
使用经济和法规手段,让权、利分明,做到有奖有罚,是新时期油区环保监督管理工作非常
必要的补充。运用经济和法律等监督管理手段,要遵循改进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参照石油生
产管理奖罚制度制定实施。

 

  近十几年来,国有石油企业都投入了大量的环保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上了
不少治理设施,但有的部门在治理设施的使用中弄虚作假,无故闲置不运转,或运转不灵
或超量超标排放,或偷排污染物等,使环保设施成为掩人耳目的摆设,没有发挥环保投资
应有的效益,造成极坏的影响。应对上述违反国家环保法规,损害企业的利益的行为应于重
罚,引以为戒,罚款纳入油区环保专项资金帐户。

 

  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加密监铡频率,并按项按次收取监测费用,纳入油
区环保专项资金帐户,统筹用于油区污染治理。

 

  油区排污费征收,应由油区环保部门统一予收缴,纳入环保专项资金帐户。排污费核定
要依据油区环保监测站全年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综合评价核定。